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文件要求,新利委托河北蓝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“发酵车间产能提升项目”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: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建设项目名称:发酵车间产能提升项目
建设性质:改扩建
项目选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新利(新厂区)
建设内容与规模:本项目建设依托现有工程综合楼建设,在现有发酵车间内新增发酵罐4台、菌粉冻干机1台。本项目年产100吨纯菌粉,本项目建成后,全厂纯菌粉产量由100t/a增加至200t/a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新利
联系地址: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邦秀东路16号新利
联系人:曾博 联系电话:18632186283 邮箱:18632186283@163.com
三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
评价单位:河北蓝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柴逢春 联系电话:15533693822 邮箱:cfc20051942@163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642kFiTj_H66YW8YLHkaRw?pwd=grjj
提取码:grjj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(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,以便及时反馈相关信息)。
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、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1、电子邮件提交方式
请您将意见作为电子邮件的附件,发送至18632186283@163.com,邮件请注明“发酵车间产能提升项目”的字样。
2、信函提交方式
请您将意见按以下方式邮寄
收件人地址:正定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邦秀东路16号
收件人单位:新利
收件人姓名:曾博
邮政编码:050800
六、公示时间
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3日。